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
根据《公路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公路建设项目需要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在石家庄市办理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需要向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一)受理条件
一是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建设计划;二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三是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运输部门审计;四是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五是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六是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二)办理材料目录
一是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表;二是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三是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委托书;四是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五是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六是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建设用地的批复;七是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名单和合同价款情况;八是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九是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十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具体的相关材料模板可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模块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