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石保界至正定段及南二环至青银高速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11-9-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石家庄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委托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对“107国道石保界至正定段及南二环至青银高速段改建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107国道石保界至正定段及南二环至青银高速段改建工程
二、建设内容
107国道保定至正定段起于石家庄保定界起点桩号K231+070,往南经承安铺、跨一沙河、三沙河,经彭家庄、堽头,利用新乐市东环(无繁线)、南环后跨木刀沟,经东阳乡进入正定境内,向南经东安丰、东平乐、东杜村、西白乐至终点正定新安镇,终点桩号K267+818。路线全长36.748公里。本项目起于国道107(即胜利大街)与石家庄市南二环交叉处,起点桩号K295+700,往南经塔谈、留村后,在南位跨越京广铁路支线,经高迁新村后与石环公路国道107互通顺接,路线经平北到平南,下穿平南地区专用铁路线,然后跨越洨河经北牛家庄到达本项目终点,与青银高速国道107互通顺接,终点桩号K306+500。路线全长10.8公里。
路线全长47.796km,建设里程为44.611公里,全线设计时速为80km/h。新建大桥514m/2座,小桥91m/7座,涵洞42道,通道2道;新建分离式立交桥2处(承安铺立交桥半幅和南位跨铁路桥),平面交叉61处及其它配套边坡防护及交通设施等。全线共新增占地220.42hm2。本项目计划2011年年初动工,2012年年底建成通车,工期2年。
三、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9号
邮编:050031 联系人:刘汉东 联系电话:13832111968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地址:北京市4702信箱环评中心
邮编:100028 联系人:刘士锐 联系电话:010-66358596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方式和时间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公众对107国道石保界至正定段及南二环至青银高速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自本信息公示以后,公众可通过写信、发传真、发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3、公众参与的有效时间
从2011年9月20日 -2011年10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