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石保界至正定段及南二环至青银高速段 改建工程项目第二次网上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11-10-24
一、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9号
邮编:050021
联系人:刘汉东
联系电话:13832111968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地址:北京市4702信箱环评中心
邮编:100028
联系人:刘士锐
联系电话:010-66358596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107国道石保界至正定段及南二环至青银高速段改建工程
2、项目性质:改扩建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107国道石保界至正定段及南二环至青银高速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意见建议以及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E-Mail或者直接到单位索取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发表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看法。
3、公众参与的有效时间:
2011年10月25日~2011年11月6日。
附件:107国道石保界至正定段及南二环至青银高速段改建工程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