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治、及时控制和消除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机构设置
成立大气污染治理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韩庆哲
副组长:柴进福、周贵林、李岩军、蔺俊巧、田 旭
成 员:刘学延、刘汉东、张录群、杨华英、邢建军
二、预警区分
我市重污染天气按照市大气办应急预案划分为三级,分别是Ⅲ级(黄色)、Ⅱ级(橙色)和Ⅰ级(红色)。其中:
Ⅲ级(黄色)预警:预测我市将发生连续三天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AQI>200),但未达到Ⅱ级、Ⅰ级预警等级,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或以上级别。
Ⅱ级(橙色)预警:预测我市将发生连续三天以上空气质量指数大于300小于500(500>AQI<3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
Ⅰ级(红色)预警:预测我市将发生一天以上空气质量指数大于或等于500(AQI≥500),空气质量为极重污染。
三、预警接收与处理
值班人员要及时接收并报告预警信息。在接收预警信息半小时内通知单位责任领导、各科科长及各建设工地负责人。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全部展开相关工作,并将本部门预警期间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报办公室。值班人员要按照《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反馈工作。
四、主要措施
1、Ⅲ级(黄色)预警:单位一般性公务用车停驶50%;新城大道等所有道路建设工地要严格围挡,堆放易扬尘物料要严密覆盖,裸露场地要保持湿化,出入材料场站口要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调整运输易扬尘建筑材料时间和易扬尘施工工序;
2、Ⅱ级(橙色)预警:单位一般性公务用车停驶75%;新城大道等所有道路建设工地要严格围挡,堆放易扬尘物料要严密覆盖,裸露场地要保持湿化,出入材料场站口要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暂停运输易扬尘建筑材料,暂停一切易扬尘工序施工;
3、Ⅰ级(红色)预警:单位一般性公务用车全部停驶;新城大道等所有道路建设工地停止施工,堆放易扬尘物料要严密覆盖,裸露场地要保持湿化,出入材料场站口要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
五、有关要求
1、各部门值班人员必须全时在职在位,并确保各类值班设施设备性能良好,能够正常接收各级通知和预警。
2、各小组成员要保持通讯全时畅通,确保能顺利接收预警通知。
3、要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演练,做好重污染天气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遇有情况能够立即按要求行动。
4、值班人员根据局大气办发布的预警通知要求,按时将本单位预警期间的贯彻落实情况收集汇总上报局大气办。